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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电工)整合衔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19-01-28 点击数: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确保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电工进网证)换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以下简称电工作业证)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6个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7月颁布的标准执行。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等4个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8年1月新颁布的标准执行。
    二、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6个操作项目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统一使用国家级题库采用计算机考试。
    三、电工作业人员按照操作项目上岗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原电工进网证有多个电e工类操作项目的,如作业人员继续申请多个操作项目的,复审换证时应分别参加各操作项目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分别换发电工作业证。
    四、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原电工进网证在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此期间,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持证人员重复考试取证。电工进网证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用人单位向从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复审合格后,予以换发电工作业证。复审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保障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过渡,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衔接,经国家能源局认定的我省现有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11家(见附件2),先统筹纳入全省安全生产考试体系统一管理,继续承担考试任务。上述11家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修订的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配备标准和我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点建设标准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纳入全省安全生产考试考核系统统一管理,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2018年6月30日后不得承担有关考试任务。
    六、按《通知》中关于“电工进网证注册有效期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届满的可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从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复审”的要求,为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复审换证工作,省安全监管局确定了第一批具备条件的电工进网证复审换发电工作业证考试点共计21家(见附件2),持证人员可直接与具备条件的考试点联系申请复审事宜,复审合格的,由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逾期未申请复审的,电工进网证失效。持证人申请复审换证时,除需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政务大厅——查询服务”查询到的电工进网证信息打印件,作为复审证明材料。
    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的附件请从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下载。